关于规范教师业绩档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: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和专业发展水平,更好地了解掌握教师的教育教学信息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指示精神,经研究决定规范建立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业务档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建档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(含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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